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強調“從農田到餐桌”全過程管理,即以預防為主的原則來減低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危害。在食品的加工、儲存和銷售過程中,食品原料受到外界環境微生物的侵染,加之殺菌不*、以及儲運方式不得當等造成的微生物污染,是導致食品腐敗變質,威脅消費者健康的主要原因。只有有效地控制食品生產各個環節中潛在的微生物污染問題,食品工業才能生產出讓消費者放心的食品。水分活度的控制是阻止有害微生物生長的關鍵因素。在美國,聯邦法規第21款中已經明確規定,水分活度是檢驗食品安全性的重要指標。同時,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所規定的食品生產過程良好操作規范(GMP)中明確地把水分活度定義為反應食品安全性的重要指標。在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(HACCP)監測系統中明確定義:“可通過限制水分活度來控制微生物病原體的生長。”美國規定,庫存食品水分活度超過0.85就不能上市銷售,在日本規定,庫存食品水分活度超過0.90就不能上市銷售。然而,在我國還沒有這樣的相關規定出臺。
那么什么是食品的水分活度呢?水分活度的監測對保證控制食品質量安全具有什么樣的意義呢?